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和“双一流”建设,努力开创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大力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落实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举办专题培训班,实现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全覆盖。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以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为重点,在全校共产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部门制定具体学习措施,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检验学习成效。(主责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习近平教育思想,出版《习近平教育思想研究》。组建2-3个高水平研究团队,积极参与教育部和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组织专家撰写理论文章,做好相关研究的课题申报、成果发表等工作。(主责单位:科研院、党委宣传部)

  3.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立德铸魂计划,努力培育“四有”好老师。开展“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四有”好老师金质奖章的评选工作。进一步做好“中国好老师”公益行动计划、启功教师奖评选,弘扬“四有”好老师精神。依托全国教师志愿服务联盟,拓展教师心理健康服务。(主责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教育基金会、党委宣传部、党委/校长办公室、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全国教师志愿服务联盟办公室)

  4.深入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和“双一流”建设方案。开展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和“双一流”建设方案的解读和宣讲。各职能部门和学部院系结合本部门工作和学科特点,围绕党代会报告和“双一流”建设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讨论,梳理存在的问题,找准解决办法,明确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主责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完善新教师入职和教师发展培训体系,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师数字信息技术发展教育。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等,开展多形式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责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6.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第八次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校的申报工作,对照北京市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校党委、学部院系级党组织、党支部三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加强规范化建设,实施学部院系党建质量提升计划,选树10个标杆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建设,力争年内教师党支部书记高级职称比例达到100%。完善学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透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健全学部院系党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机制。健全系(教研室)所务会制度,落实在教职工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中征求党支部意见的长效机制。建立机关党委二级党校。实施高端人才入党引航计划,大力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加强基层党建督查。(主责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机关党委)

  7.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照《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台帐按时销帐。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廉洁风险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对学校机关职能部处和学部院系党组织开展校内巡察,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宣传月。完善学校监察体系,统筹推进监察体系建设。完善教职工行为规范、纪律处分制度和监察工作制度。(主责单位: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校长办公室)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学部院系党政交叉任职,加强学部院系和机关的干部交流。在部分单位试点设立科级管理岗位。深入推进学部院系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施行严格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切实加强学部院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学部院系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学部院系管理队伍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平台。(主责单位: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

  9.加强宣传思想与新闻舆论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开展2018年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融媒体建设。围绕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和“双一流”建设等中心工作,总结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果,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宣传。针对舆情应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升研判和应对能力,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主责单位:党委宣传部)

  10.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加大党外人士人才培养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数据库。以推进落实学部院系党委书记及党总支书记兼任统战委员为契机,建立基层统战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对接机制。结合“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责单位:党委统战部)

  11.做好团委、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召开第30次学生代表大会、第20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出台《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改革方案》。完成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五次工代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拓展二级教代会在学部院系的试点。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主责单位:校团委、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三、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12.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学校领导班子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良好局面。出台《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成立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责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科研院)

  13.推进机关机构改革和作风建设。深化大部制改革,进一步厘定机构职能。整合相关机构,完善学校部门间的协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剥离管理部门的办学职能,提高管理效能。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加强机关建设,开展机关人员轮训、业务学习、效能考评,加强作风督查,完善激励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理清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主责单位: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14.继续开展学部院系综合改革。优化整合部分建制性教学科研机构。分步启动、稳步推进学部制改革和院系调整,继续推进教育学部、心理学部、地理科学学部下放自主权改革。开展学校与学部院系综合试点改革,研究制定下放学部院系办学自主权清单。在一流学科和A类学科主建单位开展“一院一策”试点工作。开展非建制性科研机构建设、评估与调整。(主责单位:发展规划处)

  15.实施“一体两翼”战略。研究制定“一体两翼”校区总体战略规划,探索多校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运营和人才培养模式。制定珠海分校转型升级方案。成立昌平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和珠海校区管委会。(主责单位:发展规划处、珠海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16.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内控评价,开展资产、后勤等内控体系试运行。加强督察督办,确保学校决策和部署的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继续加强基建工程全过程审计,降低风险,提高效益。(主责单位:“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审计处)

  四、完善学科规划与布局,加强学科建设与管理

  17.优化学科布局。制定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新增和撤销学科专业办法,开展动态调整。制定《校区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规划》,统筹各学科、专业在北京和珠海校区的布局。(主责单位:发展规划处)

  18.加强学科建设过程管理。制定《“双一流”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双一流”建设中期评估,完成自评报告。根据“双一流”建设方案,结合学科评估结果,持续开展学科建设水平和质量过程监测。(主责单位: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

  19.建立学科导向为主的资源配置机制。理顺学科建设与教师、学科建设与项目、学科建设与科研经费投入的关系。强化部门联动,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标准,试点基于实际贡献的学科资源投入机制。制定资源分配方案,提高使用效益,促进资源向内涵式发展的方向倾斜。(主责单位: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科研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0.优化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招生宣传,多种途径加强与高中的衔接,吸引优质生源。完善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方案。健全和完善学术研究生招生计划绩效分配体系,加大调节名额比例支持一流建设学科。进一步深化硕士层次研究生分类招生改革。加强留学生招生管理,提高生源质量,结合国家战略需求优化留学生生源结构。设立“来华留学宣传推广计划”,多渠道调动资源提升留学生生源质量。(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1.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建设10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加大研究生“三育”课程和研究方法课群建设力度,使两类课程分别达到50门。针对一流学科、A类学科建设和第五轮学科评估,组织好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开展通识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等教材建设。组织教材选用审核备案工作专项检查。落实“马工程”教材使用政策。加强实验实证实践学习平台建设,培育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2.推进智慧学习环境下的教学变革。加强智慧教室建设和传统教室改造,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雨课堂”试点运用。建成“京师在线”学习平台。加快数字课程建设,新建20门本科生在线课程,推进50门研究生混合教学试点课程建设。加强教师课堂管理能力以及运用与开发网络教育教学资源能力的培训,提高课堂教学的吸引力与效率。(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信息网络中心)

  2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与本科大类招生相配套的人才培养、学生管理、教学支撑与服务等方案和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新办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体系,继续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紧扣论文评阅等关键环节,全面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持续提升学位授予质量。继续深入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进一步理顺瀚德学院管理机制。发挥学科群协同育人优势,强化教师教育的人才培养特色,研究成立未来教育学院。(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24.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加大投入,扩大学生境外交流规模,提高3个月以上学生赴境外交流的比例。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短期交流项目,优化来华留学生结构,进一步提高学历生规模。加强研究生海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海外研修,全面启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建设、以色列高端创新创业培训项目等。启动休斯顿大学教育博士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推进俄罗斯莫斯科师大中文学院、俄克拉荷马大学中文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建设。(主责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25.提高学生创业能力与就业质量。服务国家人才战略,采取切实措施引导和鼓励学生到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中西部就业。拓展就业市场,确保来校招聘用人单位数量不低于1500家。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确保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5%,显著提升就业质量。举办创业大赛。开展创业实训,完善创新创业实验班教学体系。(主责单位: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

  26.加强学生奖助工作和心理疏导。完善奖助体系,建立学生参与科研和实践的有效激励机制。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加强精准资助,促进资助模式由“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发挥心理学科优势,统筹心理学部和心理咨询中心的师资队伍,坚持育心和育德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预防和干预,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新生心理适应教育覆盖率100%。(主责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

  27.大力开展校园文体活动。举办“治学·修身”京师大讲堂。实施“以文养德·爱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计划。加强群体运动引导和管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切实提升师生健康水平。实施“百千万实践育人”工程,开展以“重走改革开放之路,砥砺爱国奋斗之情”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和研究生挂职锻炼等。(主责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体育中心)

  28.扎实开展以评促建工作。成立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机构,加强审核评估的组织协调。在学部院系自评工作基础上,发布整改指导意见,统筹落实各项评建工作,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评估。开展并完成全部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重点督促随机抽评存在不合格风险的学位点改进提升。深度分析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组织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做好首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工作。选择1-2个师范专业,参加首轮师范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

  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29.推动科研管理改革。成立科研院。推动学科交叉,探索学科交叉平台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支持,开展学科交叉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估。做好国家重大科研平台的建设和筹建、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科学研究激励机制和政策,推进基于学科特点的科研分类管理与评价。统筹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会资金等,创新科研投入机制和奖励政策。力争实现年度科研经费收入达到8亿元。(主责单位:科研院)

  30.加强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依托昌平G区校园和珠海校区,推进教育科学、信息科学、脑科学、工程科学的交叉研究,拓宽教育领域的自然科学基础,启动建设基础教育大数据中心,培育未来教育国家实验室,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助推教育现代化。积极培育东北虎豹国家野外观测台站。力争获批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力争获批北京市纳米催化基因组工程高精尖中心。推动教育部极地研究前沿科学中心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校地科研合作,力争建成1个派出研究院示范基地。组建课程教材研究院。搭建老年研究平台。启动“一体两翼”校区超算中心建设。加快科研国际化,制定国际联合研究平台管理办法。整合已有相关科研平台,启动数学与复杂系统、心理学与脑科学、地学与绿色发展3个国际科学中心和人文社科海外创新基地建设。(主责单位:科研院)

  31.多渠道争取重大科研项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力争在国家脑科学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有所增长。文科力争获得标志性重大项目8项,理工科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数增加10%。(主责单位:科研院)

  32.促进科研成果产出与转化。制定智库研究计划,启动15个团队开展研究。全面落实《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智库培育方案》,积极参与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长期规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出一批高水平、高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咨询报告。力争取得1项国家级科技奖励以及多项省部级科技奖励。打造具有广泛国际学术影响力或社会影响力的品牌论坛。加大我校主办的国际期刊的支持力度。完善科技成果服务保障体系,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产权改革模式,促进专利等成果的转化。(主责单位:科研院)

  33.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加强科研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重大科研平台培育、重大科研项目获批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完成科研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军工资质认证工作,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实验室安全和设备管理。完成学校化学废液库的改建。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完成学校放射性实验室退役工作。(主责单位:科研院)

  34.服务国家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成立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统筹各类培训。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化培训管理平台。组建基础教育集团,有序规范推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辐射全国。深度服务首都“四个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发挥珠海校区区位优势,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教育硅谷”。突出师范特色,加快转型,依托在线教育研修中心,构建一流在线研修与混合式学习模式,推进教师在线研修和网络学历教育融合发展。启动广东教师培训中心建设,推动在我国西南、西北、华北等省份或区域的中心建设工作。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和对口支援。(主责单位: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党委/校长办公室)

  35.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双一流”建设。建立统筹机制,加强包括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APEC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与培训中心等国际组织中心的建设。筹建“一带一路”学院(珠海),推动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一带一路”教育类高校联盟建设。加强孔子学院建设,推动孔子学院与学部院系的深度融合。筹建北京师范大学海外中心(波士顿)。(主责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珠海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科研院、教育基金会)

  36.推动合作共建。加快推进与首都师范大学共建一流教育学科,完成并实施共建方案。落实与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的共建。加强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合作共建。继续推进与国家语委合作共建中国文字整理与规范研究中心。完善已有共建机构的体制机制,推动其加快发展。(主责单位:科研院、发展规划处)

  七、积极拓展资源,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

  37.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引进学科分类评价标准。建立国际化人才引进的长效工作机制,组织校内单位赴海外开展人才引进相关工作。启动珠海校区博士后招聘。全面实施人才引进网上审批,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和效率。(主责单位:人事处)

  38.推进分类评价改革。确定学校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启动珠海校区人事制度设计,探索珠海校区队伍建设的过渡机制。完成现有教师岗位晋升、续聘改革方案。制定管理、教辅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健全职务、职级、职称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新引进人才遴选、晋升、考核、评价与退出机制。制定外籍教师遴选、晋升、考核管理办法。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出台《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主责单位:人事处、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39.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教职工薪酬待遇。以突出贡献和业绩为导向,修订重大业绩奖励方案,探索建立校内人才薪酬待遇激励机制,推动校内成长人才和引进人才待遇的对接,提升普通人才待遇。(主责单位:人事处、科研院、财经处)

  40.统筹学校公房资源。完善以学科建设任务和绩效为导向的公房资源调节机制,修订学科用房平衡核算指标体系。逐步推进房产、能源等学校投入资源的全成本核算。彻底解决“抽屉教授”问题。出台沙河公租房管理办法,完成首次配租,同步推动学校周转住房清退工作。做好昌平G区校园和珠海校区公房的使用规划和分配调整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会商与决策机制。(主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

  41.做好北太平庄和昌平校园规划和建设。启动北太平庄校园发展规划。完成昌平G区校园施工建设,做好进驻单位和团队的办公空间资源配置和服务保障。加快推进昌平F区校园的空间需求调研和规划等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责单位:基建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昌平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42.推进珠海校区建设。确定2018年珠海校区建设重点和预算,做好转型准备和空间释放,做好学员宿舍、原UIC腾退用房的修缮等工作。启动珠海校区工学楼、理化楼、京师家园二期、“一带一路”培训中心和体育综合楼等建设。建立珠海校区房屋、水电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机制。(主责单位:珠海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珠海分校)

  43.提升财经综合保障能力。加强经费管理,优化财经工作程序,强化财经政策宣传,提高使用效益。积极拓展资源,增加经费收入,2018年力争实现收入50亿。建立创收目标单位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加强支出预算评价,落实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努力加强支出管理,控制一般消耗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推动校内各单位的经济行为规范化,建立健全涵盖附属单位、独立机构、校办企业的财务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珠海校区的财务运行模式。(主责单位:财经处)

  八、加强条件保障,提升师生员工幸福感和获得感

  44.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出台《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实施细则》。统筹建设适应“一体两翼”办学格局的IT基础设施,完成昌平G区校园网络、校园卡、IDC机房建设,实现珠海校区与北京校区高速网络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数据京师”平台的数据质量,进一步研发和完善数据分析功能,推动完善数据上报协同工作机制。基于校园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学生资助、就业等管理与服务应用,成立高校大数据联盟。建成电子身份注册中心、“网上一站式办事大厅”和师生个人数据资源统一存储管理平台。完成学校2个三级、3个二级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整改,建立实时动态的信息系统资产安全台账。(主责单位:信息网络中心)

  45.建设美丽和谐绿色平安校园。推进校园基本设备设施更新,完成“阳光厨房”、部分学生宿舍楼宇、体育场馆等的维修。启用密闭式机械化清洁站,推进公共楼宇节能改造,逐步实施能源分户计量,推进校园绿色发展。完成文字园、柏林园等项目,丰富校园景观,建设美丽校园。推进校园综合治理。进一步统筹规划校园道路交通,实现家属区与教学区“软分离”。推动科技楼西侧和四合院停车场修建工程。加强安全管理和设施建设,公共教学楼试点安装门禁系统。推进南院大科园综合治理。(主责单位:后勤管理处、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中心)

  46.加强图书档案和党史校史工作。进一步加强馆藏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完成全校学术成果数据的汇聚,推进机构知识库建设。启动启功及名人书画特藏展室建设,加快档案馆数字化。加强学校“红色基因”和优良传统的研究和弘扬。出版《北京师范大学校史(1949—1976)》(第二卷),启动《北京师范大学校史(1976—2002)》(第三卷)编写。(主责单位:图书馆、档案馆、校史研究室)

  47.做好校友工作。召开第七次校友代表大会,完成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建立校友信息系统,建设虚拟校友之家。完善国别、行业、学科和区域校友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学部院系所校友工作。启动“BNU校友+”系列项目,形成具有国际影响的校园文化品牌。启动“走向2022”校友寻访计划。加强地区校友会的联系。进一步做好校友的各项服务工作。(主责单位:校友工作办公室)

  48.推动教育基金会工作。推进教育基金会的理事会换届工作。整合学校筹资规划,构建学校、学部院系、机关部处筹资工作体系及筹资激励机制。(主责单位:教育基金会)

  49.进一步改善民生。采用加装电梯等多种途径,努力解决校内老同志上下楼困难问题。建设一流附中、附小、附幼,为教职工子弟就读提供优质保障。发挥校医院社区功能性作用,完成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规范化管理,将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及签约服务纳入常态化。(主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培训与基础教育管理处、校医院)